房子是父亲的名义,父亲去世,已做继承公证。继承人为我和未成年的妹妹共同继承。那么在办理继承的时候,我可不可以表示放弃继承,由母亲和妹妹来继承。然后我再从母亲的手里以购买房子的渠道买回这套房子?(我和母亲在同一户口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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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放弃继承,但你父亲在房屋中所占份额只能由你妹妹继承。该房屋若非你父母共同财产,你母亲对房屋不享有所有权、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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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当面咨询,可以委托律师维护你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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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麻烦干嘛,你给他俩该房屋所属份额相当的钱,把房子过户到你名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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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绕了一个大圈子啊。
追问:因为是这样 我需要套现 所以想要以买房做贷款 我只想知道我这样做是可不可以的?法律上是否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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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这样做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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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问题,您只可以购买母亲的份额,但是妹妹的份额无法购买,因继承引发的纠纷需要帮助请您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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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