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城镇户口,十年前买农村房子,现在卖主起诉想要收回房屋,当时不了解政策,没有改名过户,仅仅签了字据。请问一般的处理结果是什么?请问,现在的法律对此有哪些法条?如果判决卖主收回房屋,卖主返回当时卖价还是以现在房屋价值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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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返还房屋,这是一般的原则,当然,你可以就此主张预期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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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应该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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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有返还的,但对房屋增值部分予以分割。也有认定买卖无效的,其他情况也有,需要区分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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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集体经济组织不能购买农村房屋。合同无效的,应当返还房屋。房款可以返还,并主张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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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农村房屋签订的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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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应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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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