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先生一年前与他的下属开始婚外恋,现在这女生怀孕了,孩子应该是会处理掉,但现在她以这个名义问他要经济索偿,我们提出给他8万但是没有谈拢,她家人还以败坏我先生名声,破坏工作为理由威胁我们,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假设这样她是否可以走司法途径问我们索偿,我们能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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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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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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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支持她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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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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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除非她生下孩子,可以要求你老公支付抚养费,否则,是不好主张赔偿的。2、其实如果一味地怕名声什么,接受过分要求,但人的心理是很难满足的。我觉得既然做了,勇敢面对现实,不怕威胁,是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3、如需进一步帮助,可来电或QQ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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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目前的大陆法律,对方是无法要求一分钱的赔偿的。如果对方来破坏你先生的名声,你先生可以报警或者起诉法院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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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如小孩不打掉的话,对你们家庭来说也是个后遗症。但对方单单以和你老公有了婚外性关系来索赔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们也不要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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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报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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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方威胁你们,可以报警处理,但对于孩子的事情,对方是起诉不了的,除非生下孩子支付抚养费
追问:那万一生下孩子,我们先生要支付1-18岁的抚养费,是每月支付还是一次性支付。我和我父亲名下有3套房子,其中2套有我先生的名字,那如果孩子生下来是否会影响我们夫妻的财产,
解答:每月支付的,以后你先生死亡的话,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影响你们的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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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种程度上她就是在利用你们的担忧,真走法律程序,她也不一定能得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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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能胜诉,法律不处理婚外情,同居不要法律保护和制裁,居然女方怀孕了,你老公理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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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已经处理了,不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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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