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一家饭店上了几个月的班没签劳动合同而如今因身体不适想要辞职回家看病。辞职报告也写了但老板不批还说什么时候找到人接手工作才让我走。还说我这属于短期工还要扣我30%工资现在走的话还不给我结工资。请问他这样做合理吗?我的工资能要回吗?我该怎么办呢?还望各位大侠给我想想办法谢谢了!!!

其它综合
2013-05-07 00:42:15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如单位没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随时要求解除合同。单位的做法不妥。如单位坚决不让你走。你可起诉单位要求支付工资和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温馨提示:建议请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
  • 不合理的,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您好,不合理的,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不可以扣押工资
  • 您好,如您所诉,您的问题是这样的
    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第二个月起,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2、您可随时离职,如对方扣罚工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3、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咨询!
  • 老板应当全额支付你工资,如果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 如单位没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随时要求解除合同。单位的做法不妥。如单位坚决不让你走。你可起诉单位要求支付工资和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追问:公司以当初口头不招收短期工为由说我这是短期工理应扣30工资。还不批准我的离职。问题是我在这上了几个月的班难道就真的像他所说的那样理应扣我工资吗?请问我的工资该怎么要回?
  • 单位做法不合法,可以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