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在我2009年10月婚后赠与我们一套住房,名字是我一个人的,没有妻子的名字,现在妻子提出离婚,请问现在的房子是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吗?妻子有权分割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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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原则上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也就是在说在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被继承人或者赠与人没有明确说明只归你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就是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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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个人财产,离婚不参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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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您提供信息的基础上答复如下:
1、首先,需要搞清楚是给你们买了一套房子,还是把现有的房子过户到了你的名下。
具体请电话咨询,网上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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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父母明确赠予给你的恶,那么你媳妇没有这套房子的份额,如有需求欢迎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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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看赠与合同是如何写的。可详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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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没有明确赠与你一人,但登记在你一人名下,个人认为应属于你个人财产,妻子没有权利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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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