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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今年我家买了块地皮盖3层小楼,准备做我的结婚新房和父母的住房(我家老房因道路扩建而被拆迁,目前,全家租房住)。到目前为止,已经盖到第二层了,这时感觉第一层大门前面的门庭不好看,于是就请人砸掉,准备重盖,在砸的过程中,发现水泥内部不凝固,于是跟厂家(本地的水泥厂)、质量监督局都联系了,他们都到现场看了。厂家目前基本承认是他们的水泥有质量问题。于是我家的房子都要全部拆掉,包括地基都要打掉重建。 目前,我家为盖房已花费材料费、人工费等费用近10万元。我想向各位大律师问一下,除了这10万元我可以要求水泥厂赔偿外,还可以提出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嘛?或者还应主张我的其它什么权利呢?我提出的最终赔偿额多少可行呢?

经济相关
2005-06-17 16: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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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