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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是国有企业同一母公司控制下的子公司,股权进行转让也需要在产权交易所进行挂牌交易吗? 谢谢

其它综合
2019-05-16 09:10:3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程序。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程序具体规定如下: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实施细则》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外经贸部、国家工商局[1997]外经贸法发第267号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二、申办条件  企业依法成立。  三、所需材料  1、企业关于股权转让的请示及其主管部门或镇同意申报的意见(原件);  2、企业董事会决议(原件);  3、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原件);  4、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修改协议(原件)或新签的合同、章程(原件);  5、受让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受让方如为境外个人,需提供其有效合法证件;  6、受让方有效资信证明(原件),如为外文应附中文译文(原件);  7、企业原投资者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调整成员的报告和新任董事的委派书(原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8、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9、如国有资产转让需提供资产评估报告,国资办确认书和国有企业主管部门书面同意的意见;  10、其他有关材料。  四、办事程序  受理→协调→审批→发文→换证(换证后企业必须在30日内到工商部门登记备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