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私人小店里做事,做了6个多月了,没签合的,想不做了 他不给走,说走了就不给压着的20天工资,我该怎么办?去劳动局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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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 本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加班工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可记下本律师电话,以便今后咨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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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到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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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朋友您好,我已详细阅读了您的问题,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我的工作经验和法律相关规定,现答复如下:1、可以的,还要以要支付双倍工资。如再有具体问题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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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到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需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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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