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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和老公都是外地户口,我是湖北的,老公是重庆,当初是在重庆领的结婚证,我们一直在南京住,现有女儿4岁了,现因感情不合想离婚,请问下像我们这样的情况可以在南京办理离婚吗?离婚后女儿抚养方我想归我来抚养,如果靠我一个来抚养女儿会很困难,但是又怕男方如果不肯付抚养费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13-05-04 08: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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