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一名离异男士。在21012年2月份经媒人介绍认识了一女子(化名小田)。经过几次的接触,小田同意与我结婚,前题是要40000元钱来偿还她的债务和3000元的彩礼。她说只要把钱拿来就办婚礼。之后我把钱交予她了,在酒席之后两三天她又以种大棚偿还债务为由与我长期两地分居。在此期间她向我索要了一些了生活费。在21012年11月份她以交保险向我索要6500元钱,我没有答应。之后,她以种大棚为由在娘家不回来。在21012年底,在别人的劝说下与我过春节。在此期间她向我要了6500元交保险的钱。在2103年3月份我们发生争执,我要求领取结婚证被她拒绝。之后她回娘家。我去接,她以无法生活为由解除我们的关系。在21012年4月份时我要和她领取结婚证吧,被她拒绝了。请问:她的行为是否在骗婚范围内?我能否要回我的彩礼和交保险的钱?我需要通过什么途径来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