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的朋友利用职务盗窃的公司的财物,数额特别大,但是现在人已经被警方拘留,东西警方也已经找会,我想问一下,象这样的情况一般判多久,怎样才能减轻罪行?还有现在有没有必要请律师呢?谢谢~

刑事行政
2005-06-17 20:35:01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刑事案件犯罪数额认定标准

    罪名 盗窃罪 264 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 三年以下至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2千元(3次为多次)  最高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3.17)
    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三年至十年,并处罚金 2万元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 十年到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10万元

    具有本条中规定的二种情形之一 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

    我辩护过的案子,盗窃汽车,价值20多万,就有判死刑的。
  • 什么罪名是什么意思呢?他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盗窃罪呢?我们现在见不到他本人,也不知道他是不是想要律师.
  • 他盗窃的数额大概在200万,认罪的态度应该不会太坏,这样要判几年呢?
  • 不会这么严重吧,他只是盗窃而已,其他什么也没有做啊!他们一起的还有2个人。有没有办法能减轻罪名呢?
  • 有没有可以减刑的办法?
  • 如果真的是利用了职务之便,本案的罪名不应为盗窃。应为职务侵占罪(二百七十一条),贪污罪(当行为人是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时)。
  • 如果是利用职务之便,可以减轻罪行吗
  • 1.要看什么罪名. 因为不同的罪名有不同的量刑幅度.
    2.要看他是否具有法定或酌定的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3.有没有必要请律师的问题,那是要他自已或亲友决定的,我们无权说是否必要!
  • 需要看具体金额以及认罪态度,都是量刑的考虑因素。
  • 盗窃的数额大概在200万,即使认罪的态度好、未遂,能够留住命就不错了。
  • [quote][b]以下是引用[i]玉冰心在2005-6-16 23:04:00[/i]的发言:[/b]
    如果真的是利用了职务之便,本案的罪名不应为盗窃。应为职务侵占罪(二百七十一条),贪污罪(当行为人是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时)。

    [/quote]
    所以,我说要看定什么罪名, 但是楼主居然连什么叫"罪名"都不知道, 哎! 实在难以沟通!
查看全部11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