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离婚,我老公不离,我已经结婚20多年了,如果我上法院离婚,我能得到我提出来要的财产吗,他还有外遇,我有10年前他情人写的日记,还能做证据吗,我是外地户口,能在广东打官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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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分到多少财产需要看具体情况。10年前的日记作为证据估计是没有多大效力的,假如他现在还有外遇的话,你可以保持相关证据;如果你们双方在广州居住了一年以上,那么可以在广州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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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建议搜集相关的其有在外有小三的证据。如派出所的报警、出警、调解记录;村委会、居委会的调解记录;保证书等。
这样的话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几率会更大,并且你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并多分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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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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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需要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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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关于离婚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2、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3、关于离婚的程序、所需证件及费用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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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起诉离婚,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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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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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 本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一方存在法定过错,另一方可依法要求赔偿并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求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等。 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子女的成长为原则判断双方的条件优劣,如果哪一方对子女成长更为有利,则判断给哪一方,同时,如果一方存在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另一方抚养。 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可记下本律师电话,以便今后咨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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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