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婚前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的名字,但是买房子的时候,首付是我老公的父亲出的,贷款也一直是他父亲还的,现在我跟我老公离婚了,那这房子现在算是谁的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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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登记在自己名下,但是钱是对方父母出资,所以风险是很大的。(可以主张赠与!或者借款等!对方是否有转账支付等凭证?)关于婚内还款是否定义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这是最关键的!亦或者是乙方的赠与!这些都是律师开庭前 庭审中去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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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但适当考虑出资情况。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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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您所诉,您的问题是这样的
1、房产登记在您的名下,因男方婚后有参与还贷,可房产归您所有,并对男方适当补偿;
2、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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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你的名字,房子就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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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产权可以归你,对你老公可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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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问题是这样子的:
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但适当考虑出资情况。
2.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或来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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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所述,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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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你的,但首付部分要分出给老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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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产权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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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