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了我四万块钱,借故右手写字不太方便(但是可以写)所以让别人带签了借据他按了手印。现在事情过去一年了到了还款日期却不还款。现在还不承认借款的事儿。请问律师像这种情况我起诉当事人能胜诉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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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借据借款人处按手印后,合同成立。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通常自成立时生效,且你已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即支付给借款人的借款。建议你再原有借条证据基础上,再收集一些证据,比如银行汇款单、证人证言等。如有需要,可来金辉律师事务所找我再详细了解收集相关证据的方法等,特别是收集的录音、录像不到到他人住处收集,可能因违法而不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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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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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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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纠纷
建议搜集相关的证据证明对方借钱的证据,如补欠条、电话录音、证人、银行取款、汇款、转账记录等。
可以起诉,将那个代为签字的人争取作证人,他按捺手印了的可以鉴定出来的
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起诉。另外,若为夫妻债务,借款方的配偶也要连带偿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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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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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