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半年,男方提出离婚(我是男方)。当初结婚给了4万的彩礼,女家把这四万给我和我老婆,让我们自己买电器。这四万不够。我自己贴了一万多。她家一分没有陪送。现在离婚说要把电器都搬走。还要10万精神损失。 在我家赖着不走。我现在该怎么办。 如果急眼了。 一分也不给他们,我的四万彩礼还能要回来吗。 或者能要回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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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看你们是否办理了结婚证,如果领了结婚证的话,你需要提起离婚诉讼对彩礼钱所买的电器进行分配,如果没领结婚证,需要提起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之诉,无论如何对方都没有权利要求10万的精神损失费,法律不会支持的,建议你依法起诉解决此事,如有需要欢迎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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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们已结婚登记并同居生活,一般彩礼是不返还的。电器要区分性质,婚前还是过后买的?能提供证据吗?另外她要10万精神损失费有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没有就支持不了。详情建联系杨律师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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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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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你们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离婚。
;其次,离婚涉及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你们结婚后购买的电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可以均分;最后,你提到的彩礼能否要求对方返还,可以在离婚起诉时候一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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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看你们是否办理了结婚证,如果领了结婚证的话,你需要提起离婚诉讼对彩礼钱所买的电器进行分配,如果没领结婚证,需要提起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之诉,无论如何对方都没有权利要求10万的精神损失费,法律不会支持的,建议你依法起诉解决此事,如有需要欢迎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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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