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知询一下一个这样的事情我该怎么办, 2011年政府在我组上征收了土地建个安置区,为了照顾组上把三通一平的工程交到组上,组上决定以明标的方式让组民承包,先其的土方运弃被我明码标价标到手后和组上签订了个承包协议,上面注明了一百天完工,提前一天奖三千推辞一天罚三欠都在协议的条例里,土方也已经明确定量是十万零八千方,结账方式是完成三万方接三十万元,谁知工程只完成两W多时由于政府方面的原因被迫停工导致工程停顿了将近一年的时间才启动,中途通过与组上调解达成口头协议定好价格一次性交72W元给组上,谈好限时交钱就另签协议的,谁知政府把工程变更,工程量也缩水了将近一半了,我只得找组长交涉承包金的问题,谁知被他乘机要挟合伙,签了张合伙协议,应先期是我垫支的钱算好先期费用,他也答应按合伙协议垫支的钱平均,可到工程快完工的时候也没拿钱,我提醒过他说不拿钱来合伙协议无效,到年底上面拨下了工程款他又要算账,我 只能说,合伙协议已经无效算什么帐,他就以我没按合伙协议办事拒绝支付工程款给我,至今也没谈拢,具体情况就这样,我想向你知询我该怎么去争取我的工程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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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追问:起诉能赢吗?关建是发包单位是建设局和办事处两个单位,而中标单位是我们组长借用一个公司中标的,而我是和组上也是明标的,请问我到法院起诉哪个呢
解答:你好,你拿东西来给我看,好确定起诉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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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