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死了,没有房产,租房住。丈夫生前还欠了十几万的债务。孩子还未成年。我想问一下,像这种情况她自身根本没有偿还能力,这些债务她该怎么办。法律上它可以不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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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看十几万的债务是什么时候借的,如果是丈夫的婚前债务,丈夫也没遗产的话,就不用还,如果是结婚时候借的,就是女方的婚姻共同债务,那么女方必须还,不过这是民事纠纷,你没有钱还对方也不能怎么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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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实际情况判断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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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遗产,那么不用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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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遗产性质,但最起码其中一半是可以不用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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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提到的问题首先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的问题,其次还涉及到继承的问题,鉴于你的叙述不够详细,律师很难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这位朋友亲临律师事务所详细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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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是否属于你们的夫妻债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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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