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在2012年5月购买了一处房产并且已经更名过户在交易当中原房主没有将我所购买的房产西侧即将建筑高层小区的消息传达给我因为我所买的房屋在我们交易前西面的开发商给了我们这个小区的每个住户都给了2万多的挡光补偿因为大家感觉开发商给的太少所以又和开发商交涉最终达成协议每户又给补偿3万第一次给的补偿是在我没买房时就已经由原房主领取了是在2012年的3月份而这次要给的却是现在原房主和我在房屋交易时并没有说过房产纯在挡光的事也没有和我口头或书面说挡光补偿现在原房主想要这次的补偿款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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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人家也不给啊,你觉得呢?除非起诉,这种情况应该属于显示公平。欢迎致电咨询。没标点,看着真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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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的陈述,原房主有欺诈行为,你可以在协商不能的情况下,通过司法才程序解决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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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人家也不给啊,你觉得呢?除非起诉,这种情况应该属于显示公平。欢迎致电咨询。没标点,看着真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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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