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位律师,你们好,我和我老公是十年前同居的,我们生有两女,但我们没拿结婚证,由于关系不好,现在不在一起,分了,假如我和另外一个男人结婚,算不算重婚,对方有权起诉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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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
重婚:有配偶者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1、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 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2、所谓又与他人结婚的,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的;
3、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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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第一个婚姻是事实婚姻,现在结婚是重婚。10年前的婚姻还是保护事实婚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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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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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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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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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是以1994年2月1日为分界点的,你这种情况可能不算重婚,对方无权起诉你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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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在1994年2月1日前同居的,则应视为事实婚姻,虽然没取结婚证,但应受法律保护;若你公分母跟别人取结婚证,就构成征婚罪了。若不是,则你与你女儿的爸爸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但也要与二个女儿的抚养权及债权债务一并通过法院处理后,才可与其他人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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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