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朋友经别人介绍,和一女生谈恋爱不到一个月,就去领证了,后来也给了礼金什么的,就快要摆酒时,女子反悔,不肯与我朋友结婚,也不肯与我朋友一同去一个地方工作,自行去其他地方工作,后来被我朋友抓到这女子与他人通奸,我朋友大气,毅然立即离婚!但请问,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发生这么多事,朋友能够通过法律途径把礼金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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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释二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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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共同生活的话可以请求退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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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领证后双方尚未一起生活,那么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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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登记结婚的,有证据证明女方收取了礼金的,可以要求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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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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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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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回,以离婚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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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发了,可要求退还礼金,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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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最高法院婚姻法解释的规定,你朋友如果未与女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你朋友在起诉离婚的同时,可以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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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依法要求离婚和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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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领证后双方尚未一起生活,那么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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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