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入职时,公司拿的是没有经过劳动局的合同,上面写着我的职位是设计师,但是现在(我入职一年了)公司要求我做雕刻机操作员(体力活,抬板,换刀等),我已经坚持了40天,实在干不下去,想辞职,请问:1,公司这种行为是否合法2,我是否有权立即辞职并要求公司按照雕刻机师傅的工资对我支付40天的劳动报酬?

其它综合
2013-04-29 16:51:4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