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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开车时,前面突然出现一辆摩托车(都没有违反交通规则),我哥紧急刹车,所以完全没有撞住他。但他放下摩托车,我哥刚打开车窗,还没说话,他就打了我哥。当时,我哥很恼火,就开车故意撞了他一下,他受了轻伤(旁边一直有人)。法医鉴定书上大概说是“踝骨损伤符合轻伤”,其他地方是毫发无损的,他住了十来天的院就出院了,他要30万的赔偿金没答应,后来又要十几万,家里人觉得不值就没答应,现在他要告我哥“故意杀人罪”。我想问一下: 1.这个“故意杀人罪”的罪名会成立吗?如果成立会怎样判? 2.有没有把握辩护成“故意伤人罪”?如果是故意伤人罪会怎样判? (谢谢。。。)

其它综合
2013-04-28 10:48:5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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