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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家有一套老房子,大概情况:这老房子是上世纪50年代由爷爷单位分租给职工的,有户口,户主是我爷爷,在1985年左右时过户给了我父亲,父母于1989年离婚,但我爸爸于1994年过世,当时我只有9岁,户主名字又改回爷爷的名字。我想请问我能要求把户主名字改成我的名字吗?现在该户头下的人有(爷爷,奶奶,大伯,母亲,我),因为房子很小,我和母亲已有10多年没在这居住。如果房屋拆迁,我和母亲能得到补偿吗?如果补偿,是分发给各个户口里的人,还是一次性分发给户主?谢谢!

其它综合
2013-04-27 11:3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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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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