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在工作时间骑电动车外岀准备参加公司培训,结果在路上与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我左侧股骨大粗隆骨折,经交擎事故认定为对方全责。对方只垫付1仟多医疗费后不愿再付,迫于经济压力,只能岀院在家静养。今天对方打来电话说:等我复诊后找保险公司赔偿。我想咨询是:保险公司能够赔付我的具体有哪几项,如何走下一步的程序。能享有双重赔付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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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后续医疗费、构成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等等,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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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获得双重赔偿,但受害职工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实际费用,只需支出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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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先申请工伤认定,对于工伤未赔付的可以要求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赔偿,不是简单的双重赔偿。需要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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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进行伤残鉴定,如若构成伤残的赔偿数额会大幅增加,具体可以来电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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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