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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个农民工,2012年7月我来到壁山县城,经朋友介绍在他的一个劳务老 板手里分包一个木匠工种,当 时我那个朋友是劳务的施工员,于是劳务老板要我朋友和我签了一个协议,签名都是我的朋友的名字,之后我找了20几个工人做事,做了一个月以后劳务老板给我说不按照以前那个合同计算,以前是按照模板接触面积计算,现在就按照建筑面积计算49元每平方计算,又做了两个月,劳务老板又找我谈话,我说不好做,他就说把我按照50.5元计算,要他写合同他就说:你不相信我吗?我不会亏你的。以后在领工资的时候他就要我们去项目部领工资,项目部都是按照51计算的,并且每次都是拖工资,最后都是一些工人堵公路才来解决的。在年底的时候又拖工资,因为每次都是在项目部要工资,我就要求项目部的负责人和我签一个协议,按照51元计算。当时项目部负责人打电话给了项目部老板,同意了之后就和我签了协议,可是现在完工了项目部和劳务都推来推去的,劳务老板就想按照49计算。请问我这个情况能怎样解决呢?谢谢

其它综合
2013-04-24 21:54:4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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