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有一房产是我爷爷的,爷爷有四个子女,两男两女(大伯,我爸,姑姑,姑表),经协商后,姑和我姑妈放弃继承权,名字改为我爸爸的,另写下5万元欠条给大伯的作为补偿,不还每年递增5000。5年后大伯返悔,要么要在房产上加名字,要么以现在评佑的房价给他一半,请问这有可能吗??????欠条这5年来也没还,以当时欠条的方案现在要给他10万,请问最终是按条子办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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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致电详谈您的法律问题,方便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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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当时的协商办,可以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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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们之间的协议约定的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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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