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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04年 9月1日到单位上班,一直到08年未签合同,也没有交保险.08年1月1日签了一份合同,是2008.01.01----2009.12.31.以后就一直没有续签过.现在公司要解除佣工关系.请问我可否要求公司;(一)补缴04年到08年的保险.(二)可否讨要经济补偿和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

其它综合
2013-04-23 11:29:3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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