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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应届毕业生,在年前的时候到幼儿园面试,有出示就业证明。园长说我的工资是1500。今年2月15上班,在3月12号的时候我提出辞职说15号走。园长说我的工资只能按实习标准800--100算,只结算2月份13天的工资。3月份的要我继续做半个月才给我。我当时没有签订合同,由于要考试,就没有继续协商。前天,我来要搞那个字,园长还是不给,请问,我能要回半个月的工资吗?我该怎么办,才能要回我的工资?

其它综合
2013-04-24 18: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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