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2011年6月乘坐出租车造成的一个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第一次我由律师委托做了十级伤残,在法院调解中被告提出伤残重新鉴定。到法院摇号的单位做,三个月后律师通知我伤残没做出,但没书面报告,理由是鉴定单位说我根本没残不用做。当天我去伤残鉴定所确实没给我做,就是叫我在家等通知。因为身体一直没好,所以我撤诉了,当时去法院撤回资料时,也没第二次伤残报告单给我的。今年我重新在另一家法院起诉,开庭当天被告又提出重新鉴定,我也同意的,双方都鉴签了字,可过了一个礼拜被告又说我不能做伤残了,并叫原来的法院寄来去年的第二次伤残报告单,我是一头雾水,怎么突然冒出来这么奇怪的事,我怀疑鉴定所和原来法院有猫腻。请问这件事存在违规操作吗?我该怎么办?再拖下去诉讼时效要过了。身体根本恢复不了,马上要二年了,请指点帮忙,急!谢谢!

其它综合
2013-04-23 10:53:1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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