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于12年8月1日借给张末50万人民币,借期一年,月息2分5厘。对方在12年8月1日前合计共还息12万2千元人民币。之后,不管我怎么催要,对方就是分文不给。无奈,本人于12年9月25日向法院诉讼,要求对按约定还款付息,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院于13年1月23日开庭审理,2月28日下判决书,此判决书于3月16日生效。判决对方6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我五十万本金,并要求对方从11年8月1日起按中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支付借款利息(应扣除已付利息12万2千元人民币)。如未按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需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人已于3月18日申请执行,请问:假如本判决能于13年九月30日得到执结,那么,这期间的迟延履行金该怎么计算呢?

债权债务
2013-04-22 16:07:1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失业保险金如何计算
8250
失信被执行人判刑了还能撤销吗
被执行人判刑
失信被执行人判刑了还能撤销吗
居住证当天能办吗
居住证办理
居住证当天能办吗
合同诈骗案判刑后还要偿还欠款吗
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
合同诈骗案判刑后还要偿还欠款吗
投资理财诈骗怎么定罪
投资贷款 5
投资理财诈骗怎么定罪
投资被骗多少可以立案
投资贷款 3379
投资被骗多少可以立案
被欺骗写下欠条怎样撤回申请
欠条 7403
被欺骗写下欠条怎样撤回申请
营运车辆被撞对方全责的误工费怎么要
交通事故赔偿 25
被撞了去医院该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赔偿 25
事故理赔误工费怎么样算
交通事故赔偿 2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