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地150亩!【称乙方】合同上面有明确说明土地所有方【称甲方】无条件保证我排水畅通!但现在是我们的下水管在另外一塘主【称丙方】的塘底坏了!要修需要排放掉丙方现在正在养的虾!而丙方原有的虾塘是没占到我们排水管地方的!是在早几年扩塘的时候扩大了!他们当时占我们排水管的时候也有过承诺要保证我们排水畅通!而且丙方是通过转买的第!没和甲方有任何有效合同!我们3方有过1次协商甲方有说过可以不承认丙方的土地使用权!我们抱着多是不如少事的态度人道补充丙方一点!当时丙方也同意了!但第2天又反悔!现在就是说我这150亩几百万损失怎么算!很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