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满65周岁,是北京人。新婚妻子30岁,山西人。是她主动找我的。我担心她是骗子,恋爱和结婚过程是:11年4月她从xx网上找的我。到11月我为检查自己的生育能力到 医院化验精子因阳萎取不出精,提出与她中止恋爱关系。她说为给我留个后代,用她做试验,若能射精争取留个后代。我同意了,11月上了一次床。2012年1月,她告诉怀孕了,来京尿检阳性是怀孕。回山西后她提出要保证金50万就结婚。我拿不出。她说把孩子给我生下来,DNA鉴定是我的孩子归我给她30万。经讨价还价降至15万,但生前要给到10万。每月给生活费保健费3000元。之前她打借条借我1万9千。到5月又说还和我结婚。6月说考公务员,分数够了但未入围,挺着肚子来京要10万打关系,写了借条:为考公务员借10万,若不和我结婚8月份还钱。我给了。又要体能测试打关系5万,我未给。7月,以挺着更大的肚子要领结婚证。我们领了。然后要25万她做主买家俱。我未给。她说是不是要孩子生下来才给。结果到了产期没音讯了。我问孩子呢,她说掉了。因这些情况我不同意她来京生活。她给我写了书面承诺:若因她原因离婚净身出户。所谓因她原因,包括她找情人,不和我过正常夫妻生活,不照顾我生活,故意不给我怀孕生孩子,不孝敬婆婆等。请教律师,她写的书面承诺属不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说的夫妻双方对婚姻存储期间对财产的约定,有无法律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