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杨某,在甲地某化工企业做长期临时工,2013年4月被该企业派往乙地某化工分厂抢修,4月11日晚在加班过程中因工作与同事刘某发生口角,在杨某(未动手)按正常工作程序向班长电话汇报情况过程中,被刘某打倒在工作场所,经抢救无效于16日下午死亡,尸体被甲地公安机关以尸检为由运往殡仪馆封存。关于赔付问题甲地市政府组织公安、人社、该化工企业等定论按非工伤依据处理后事,杨某家属方认为死者是企业派往外地工作,是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因工作的事遭到暴力侵害,应参照工伤处理,请问:家属要求合法合理吗?如家属要申诉,需按何程序上诉至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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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疑难案件。但死者是因工死亡是没有问题的。刘某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也是应当追究的。具体如何办理,建议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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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按工伤处理,现在建议抓紧请律师参与协调处理赔偿事宜。如果需要可与本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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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工伤认定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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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陈述属实且有证据,家属的要求合法合理。可以向劳动人事局申请工亡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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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申请工伤鉴定 确定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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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