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每个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计发工资。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
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因此,按上述部门规章、地方法规的规定,是不能一次发放两个月的,如果员工举报,劳动监察大队肯定会对公司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