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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说是一个债务问题,由一张在特殊情况下写的欠条引起的。主要由于自己法律知识缺乏,以及考虑人情的关系,以为对方不会那么过分,所以一直未给予充分的重视,直到二审(终审)判决后法院强制执行才发现了问题的严重性。但实际上并未借钱,欠条是迫于无奈写下的。现在有了新的证据,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延缓法院强制执行?请律师朋友不吝赐教,多谢!

民事相关
2005-06-13 21:02: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王律师,十分感谢您。我在办公室,不便打电话,只能这样请教您了。

    这是我家人的事,经过挺复杂的,以后说不定真会麻烦您的。你的专业回答给了我信心,我也觉得毕竟假的真不了。但是,要想证明一张欠条是无效的也不是太简单,要不然也不会二审输了官司。借款一事是对方虚构的,欠条也是我家人在被语言威胁的情况下写的,虽然没有人证,但虚构的内容编造得再好也会有一些漏洞。我想只能从这方面入手来证明那张欠条的不合法性,我没学过法律,不知道这样行得通吗?能仅提供几个疑点就向法院上诉申请暂缓强制执行吗?
  • 根据我国的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有证据证明原生效的法律文书是错误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也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
    以上解答仅供参考。
    如您还有什么问题,可以给我打电话:013195093715或0951——4013157转8011,找王建伟律师
  • 如果法院受理后,法院一般情况下会下达暂缓执行的裁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