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4-27协议离婚,因婚姻存续间没有尽到丈夫的责任,所以他同意给我三万元的赔偿,但是至今未给。协议时我负责给孩子每年交保险,但是保险的投保人写的是他的名字,我和他协商改成我的名字,由我来交,但是他不同意,直到现在都没有更名。因为他不务正业,如果我按时给孩子交保险,他没钱花的时候会取出来花,那孩子长大后什么都没有,同时也是怕我交了,没有证据是我交的,最后再说我没交。我也说不清楚。所以一起想更名。同时我想针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没有分割的部分申请重新分割。我想起诉,要如何写诉讼呢,在法院的哪个窗口办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