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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拿刀把我哥哥刺伤了喉结,我哥把对方打造成轻伤,我们已经医治他花了差不多两万块钱,对方是重犯,去年刚拿刀砍人,由于认识司法机关人员被释放出来,他在派出所的案底已有五六起,现在他要求我们赔偿四万块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它综合
2013-04-20 11:27:1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及时向法院起诉。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1)、申请做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对方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3)、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北京市君泰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 警察认定责任 按责任赔偿。
  • 根据交警的事故认定书来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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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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