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我买房时欠了房产商三万元,当时就与房产商签定了一个借款协议,内容大概就是说我以已购买的那套住房作为抵押向他公司借款三万元,每月利息3%,后来发现我们这套房的价格比别人买的一个平方高了近300元,很是气愤,还有窗子下老是渗水,于是还的时候就只还了三万元,利息就没给,于是对方就只开了一张三万的收据给我,而借款协议未给我,利息的起止日为:2013年1月1日,还款日期为:2013年4月19日,请问这有会什么法律惩罚吗?

证券投资
2013-04-19 18:27:3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借钱不还如何起诉对方
99563
试用期不给交五险一金给补贴可以吗
五险一金办理
试用期不给交五险一金给补贴可以吗
恶意欠薪罪会坐牢吗
恶意欠薪处罚
恶意欠薪罪会坐牢吗
借钱时未约定利息可以要求还款时还利息吗
民法典 51490
借钱时未约定利息可以要求还款时还利息吗
政府征地果树补偿不合理的怎么办
征地补偿 40
遵义办房产证在哪里办
房屋产权 35
遵义办房产证在哪里预约办理
房屋产权 25
门面拆迁补偿要工商登记吗怎么办
拆迁补偿 30
终止买房合同怎么办理
房屋买卖 20
指使他人违法占地犯什么罪
征地补偿 2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