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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施工的工地是在没有进行公开招标的情况下拿到这个工程,老板的公司也没有土建施工的资质,说明白点就是一个三无的黑工地,结果发生了重大伤害事故。象这种情形哪些职能部门应该出来监管,并对施工责任做出哪些处罚。

其它综合
2013-04-19 14:39:3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的问题是这样的
    1、重大事故可及时报警,如没有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可要求民事赔偿;
    2、如需帮助,可电话咨询!
    追问:章律师:您好!我们这件事故发生于2012年6月15日,伤者到现在还在医院康复治疗,伤者现在的状况是,记忆力和智力如同2-3岁的小孩,右手右脚功能残缺,伤者象这样的状况算不算重大事故?工伤认定现在已经做了,下一部是伤残鉴定,伤者的维权期限有多长,是不是只要在按程序走,就不影响我们的维权时间,也就是说事故发生时间是2012年6月,如果伤残鉴定到2013年6月才能出来,我们就超过了维权的期限。望章律师您做解答,谢谢!
  • 重大责任事故达到刑事的,可以报警。如果仅仅是民事责任,可以诉讼解决!
  • 可以向建委举报。
    追问:张律师:您好!这件事故发生在2012年6月15日,当时伤者病情危急,安监好象也调查了此事,怕影响到伤者的救治,我们没有做任何解释。伤者到现在为止还在医院,由于伤情严重头部已经做了3次手术,记忆力和智力现在如同2-3岁的小孩,右手右脚功能残缺,象这种状况算不算重大事故?我们到建委举报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和有关证据?谢谢张律师指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