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有一次晚上11点和同事在公园聊天被老公拍了手机视频,如果离婚,是不是过错方,过错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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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视频不能证明过错。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个月。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离婚与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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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不算是过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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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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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说的情况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过错。婚姻法中所指过错是:1、重婚;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在上述情况下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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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属于过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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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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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