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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在上班期间一位员工和顾客发生口角争执,顾客百般辱骂员工,员工忍不可忍,用板凳往顾客脑袋打去(后经医院检查,顾客脑袋一点事情都没有,),然后两人扭打到一起,顾客打伤了员工的手(也只是皮外伤),后顾客报警了,警方到了现场,很多顾客都不满那位辱骂员工的顾客,为员工说理,但是该顾客不肯罢休,非要说是员工先动手的,要以1200块钱做为赔偿。请问律师,这样的赔偿是否合法?如果非要赔偿,这1200块钱,是员工赔偿,还是该公司赔偿?该公司的老板有责任吗?

其它综合
2013-04-18 19:26:0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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