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孕时一直在离石市**医院做检查,做b超时她们都说一切正常,可孩子出生在4个半月时出现嗜睡,呕吐状,经检查后,确定为先天性脑积水,生命垂危,必须马上手术,我们带孩子在山西省儿童医院做了侧室腹腔分流术,花了三万多。对于一个普通家庭,这无疑是雪上加霜对于这个孩子,这无疑是身心一辈子的伤痛。接下来面对的是孩子的复查,术后的分流管感染、堵塞等等问题。这件事给我们全家带来了无尽的痛苦,麻烦问律师,对于这件事,医院就没一点责任吗,我能向医院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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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赔偿,把所有病历,一日清单,检测化验报告,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扫描到我信箱里,帮您做一个案件分析评估,如果没有,立即复制并加盖医院印章,对有关所有病历医疗实物(输液输血的残液器械容器)等进行封存,做证据保全,根据情况作相关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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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为出生过程中造成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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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医院是否有责任,有多大的责任,需要进一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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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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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