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帮我分析一个问题:一个退休老人老伴去年去世了。他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在青岛,二女儿在潍坊。老伴去世以前,两老人一直住在潍坊,生活大部分由二女儿和女婿照顾。现在老人搬到青岛大女儿家去住。他的房子没有房产证,但他要卖掉房子,理由是为了贴补生活费;二女儿跟儿子在一起住,需要这套房子,老人要30万卖给二女儿。老人退休金很高,大女儿家境也很好;二女儿很伤心失望,照顾了二老几十年,母亲一去世,父亲就打算拿着工资,卖掉房子,在青岛跟大女儿一起生活。请问二女儿有权利分得房子吗?能分到多少?这样的情况怎么解决才算合情合理合法呢?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