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叫李**,家是沂源县的,我2008年1月在省**医院手术,之后引发静脉血栓在该院治疗29天无结果,以后转到省*医治疗57天,出院回家,从此落下后遗症,至今不能干重活,走路必须打绑腿,请问这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如果是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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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医疗机构是否尽到预防血栓的义务:没有尽到的,可以要求赔偿,把所有病历,一日清单,检测化验报告,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扫描到我信箱里,帮您做一个案件分析评估,如果没有,立即复制并加盖医院印章,对有关所有病历医疗实物(输液输血的残液器械容器)等进行封存,做证据保全,根据情况作相关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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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有些久了。
立即主观病历并复印客观病历!
重要提示:不要做医疗事故鉴定!
不要通过医调委调解!
我专打医疗侵权案件,需要帮助可联系我。
注意诉讼时效是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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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鉴定,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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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进行事故鉴定,然后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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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医学会做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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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做鉴定才能确定,详情建议电话联系以提供更多专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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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做鉴定,可起诉后做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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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