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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大学食堂打工,没签定劳务合同,也没交保险。我在学校居住,有一天,刚做完事后回宿舍休息,不幸地滑,将脚扭伤,不能走路。到医院进行了检查治疗,医生要求要休息半月以上,学校连医药费都没付,也没认公伤假,还以差人为由又请了人。校方说没有辞退我,我脚好了再准备去上班,学校说不行,我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3-04-17 1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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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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