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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和我男友生活了6年,结果男友又有新欢,提出和我分手,我生活期间买了一套新楼房,我想质询下律师这楼房是否有我的一份

其它综合
2013-04-19 14:56:4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五条规定: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因此,对于这套楼房你们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
  • 你们没有登记结婚的话,属于同居关系,同居期间的共同创造的财产属于共同所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