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下,我和前夫去年12月协议离婚,我名下一处住房因现为银行贷款,离婚协议归他所有,由他负责还款,现户名是我本人。但我们去年8月份做了一份公证,公证内容是:我是委托人,因没有时间,全权委托他哥哥处理我名下这套房子,委托期限是办理过户手续(过到他名下)稳妥为止。 我的问题一:这份委托有公证处公章,委托期限合法吗?这个时间段,我和他还是婚姻。 问题二:我的这份委托公证和我的离婚协议对我的最坏打算是怎样?我还有什么权利可以争取? 非常感谢!

其它综合
2013-04-16 16:33:3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