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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7年前买了一个房,总价30万,按揭25年,首付6万2向银行贷款23.8万,三年后,我共交给银行5.7万,2009年通过中介卖了,除掉代理费以34万8成交,当时我收了对方第一笔6.5万元,收到钱后我就将房子钥匙交给了对方使用,接下来由乙方代还银行按揭。合同约定:剩余房款=34.8万-乙方已支付的定金6.5万-乙方带甲方供楼的本金-乙方向银行贷款的部分。 前几天正式过户了,从收到第一笔6.5万到过户当日,对方已交給银行按揭费用5.6万,其中本金1.4万,利息4.2万。过户前,对方将银行按揭的剩余款一次性全部还清,共21万。之前我几次问中介我还能收到多少钱,中介以各种理由推脱,过户前中介说:一切按合同办事,不会少算你的。由于时间仓促,我不得已在过户的单上签字了,但后来我只收到1.6万,我感觉不对,所以我想先请您帮我算算我能收到多少?合同中的“乙方代甲方供楼的本金”和“乙方向银行贷款的部分”怎么理解。我有必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如果这样,怎么运作?谢谢您

其它综合
2013-04-16 20:01:2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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