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A是中国著名作家,其作品受到国内众多作品的追捧。2009年10某A有一天发现在某网站上有大量自己的作品以免费或者收费的形式供其用户下载、阅读。之后某A于2009年10月20日曾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该网站的负责人,要求其把自己的作品删除,停止给用户下载并且公开向自己道歉,但直到2010年1月,该网站的负责人依然没用对某A做出回应,而且该网站上某A 的作品依然供用户下载、阅读。2010年3月初,某A把该网站告上法庭。我模拟原告,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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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问题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是指出庭的时候怎么办还是什么呢?你模拟原告的话,就是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该作品属于自己,及对方网站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及你的通知行为等问题的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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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起侵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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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及时搜集证据,到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对方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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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问题比较复杂,因为通知的时候,是否讲明自己是著作权的权利所有人,并提供相应证据。如果确有实例,来电咨询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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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证明自己是权利人,二要证明被告侵权,三要证明你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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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