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父亲20多岁开始跟老板工作,老板是搞建筑队的,我父亲负责财务、会计的工作。08年左右,老板开的水泥厂运行,原先的建筑队解散(解散没拿到任何经济补偿)。我父亲继续在水泥厂工作至今,负责采购工作。跟随老板工作近30多年,期间未签订过劳动合同,也没买保险,工资从最初的几十块到现在的3000多块。我父亲现在想辞职了,请问他可以获得些什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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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那就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金,至于保险看怎样跟公司协商,但工伤保险是必须交的,而且干得年限太长,走时可以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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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老板补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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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获得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11个月的经济补偿,建议五险部分通过协商进行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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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因单位没有购买保险,单位违法在先,你爸辞职可获得至少5个月的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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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没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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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